《通化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0-2025年)》政策解读

2020-07-14 00:00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培育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策部署,积极培育新动能、打造区域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的重要抓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1473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该《规划》。《规划》明确了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领域,确定了产业集群建设的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将对产业集群发展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147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的通知》(吉政发〔2019〕6号)、《中共通化市委、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通发〔2019〕24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规划的通知》(通市政发〔2019〕7号)等政策文件。

二、起草过程

《规划》起草过程中,市发展改革委充分消化理解上级各类规划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发展需要,按照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的思路,形成了《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广泛征求了意见,面向全市医药及相关企业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聘请长春市工程咨询公司组织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进行了研究论证,开展了《规划》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合各方面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2020年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基础、发展环境与机遇、发展思路与目标、发展布局、发展领域、发展路径、保障措施七个部分。

(一)发展思路与目标

《规划》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将总书记“把提升全产业链水平作为主攻方向”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快产业链整合、价值链优化、创新链提升,擦亮“中国医药城”名片,将我市生物医药产业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国内领先的现代产业集群。

(二)发展布局

《规划》结合各地产业基础、发展定位和区域规划,将打造以医药高新区为核心承载区、内陆港务区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为支撑的“一区七基地”作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三)发展领域

《规划》以重大疫情防治需求为导向,将生物制药、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特色保健品、医疗器械、医药配套核心服务业“六大领域”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重点领域。

(四)发展路径

《规划》提出实施发展模式创新、领军企业培育、研发转化攻坚、服务平台强基、种植基地创建、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体系完善“七大工程”,共25项具体举措。

(五)保障措施

《规划》共提出强化组织领导、监测评价、宣传引导三个方面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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